2023年5月5日,勉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袁長春帶領刑庭干警到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就辦理交通肇事、危險駕駛案件發(fā)現(xiàn)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問題進行座談,并向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發(fā)出司法建議,督促排查、治理縣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把訴源治理工作向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延伸。
2022年5月22日,勉縣勉寧高速引道與江濱南路交叉路口(馬營橋南段)一輛超速小型轎車與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的重大交通事故。勉縣法院在審理該案時發(fā)現(xiàn),勉縣漢江路馬營橋段及馬營橋南北路段路況復雜、車流量大,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結合近年來縣內交通安全事故頻發(fā)的情況,通過對同類型交通肇事案件出現(xiàn)的共性問題進行分析,勉縣法院決定向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發(fā)出司法建議,建議對馬營橋及兩端路段設置醒目的減速限速標識,并加強縣內交通事故多發(fā)路段和縣城重點路段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
針對司法建議中提到的馬營橋段安全隱患,雙方在座談結束后一同前往馬營橋及兩端路段進行了實地勘查。交警隊表示,5·22案發(fā)后,馬營橋段已經(jīng)設置了紅綠燈、隔離帶、減速帶和警示標志,橋上尚未設置醒目的減速、限速標識,法院的司法建議從實際出發(fā),為勉縣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開具了良方。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抓手。勉縣法院充分發(fā)揮司法職能,在不同領域發(fā)出多份司法建議,實現(xiàn)了審判職能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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