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監(jiān)管,陜西省市場監(jiān)管局建立了統(tǒng)一的“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tǒng)”(以下簡稱“陜冷鏈”),以實現(xiàn)對進口冷藏冷凍肉類、水產品的追溯管理?,F(xiàn)就推廣應用“陜冷鏈”通告如下:
一、全市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要求,嚴格落實食品追溯主體責任,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進口冷鏈食品實現(xiàn)可追溯。
二、“陜冷鏈”實行“首岸賦碼、首站賦碼、一碼通用”管理,即從西安海關入口岸的進口冷鏈食品作為“首岸”,從省外采購的進口冷鏈食品運入我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作為“首站”,在“陜冷鏈”中上傳相關產品品種、規(guī)格、批次、產地、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報告、預防性消毒證明等追溯數據,并使用“陜冷鏈”按批次為相關產品進行電子追溯碼賦碼。
三、目前“陜冷鏈”已上線運行,該系統(tǒng)重點將進口冷鏈食品所涉及的生產、存儲、經營、銷售等各環(huán)節(jié)全部納入系統(tǒng)管理,同時覆蓋監(jiān)管人員、各環(huán)節(jié)接觸人員、終端購買者三方群體,全面形成人物共控、人物共防的追溯防控系統(tǒng)?!瓣兝滏湣狈諢峋€:029-86138522 。
四、全市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在“陜冷鏈”中完成主體用戶注冊,嚴格遵守相關要求,并自2020年12月20日起,如實上傳進口冷藏冷凍肉類、水產品的來源、流向等追溯數據。凡在12月20日前未進行注冊的,不得生產經營儲存進口冷鏈食品。
五、凡在2020年12月20日以前購進的進口冷鏈食品,由各縣區(qū)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自行組織相關部門對貨品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并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對檢驗合格的貨品,由經營戶錄入“陜冷鏈”系統(tǒng)并賦碼后方可上市銷售。
六、全市進口冷鏈食品實行實名銷售制。消費者不能使用微信掃碼購買時,經營銷售單位要進行實名登記相關個人信息并上傳至“陜冷鏈”。
七、2020年12月20日以后,凡進入我市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無核酸檢測報告、無消毒證明、無產品完整追溯信息的,不得經營儲存銷售,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將依法嚴肅查處。
漢中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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