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縣轄區(qū)交通事故逃逸行為曝光人員名單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但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而且是對他人生命、財產(chǎn)安全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刑法》中規(guī)定,這種行為屬于責任加重、處罰加重的情形。洋縣交警大隊現(xiàn)將2020年8月至11月份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違法行為人進行實名曝光。
一、張志政,男,身份證號:612323********3014,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2020年10月20日9時30分,駕駛未注冊登記的正三輪摩托車行至洋縣漢黃路12公里+560米處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負事故全部責任),被處行政拘留15日。
二、李林中,男,身份證號:612323********451X,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2020年10月13日12時許,駕駛新JH***2號小型轎車行至洋縣洋州街道辦事處韓家灣村路段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負事故全部責任),被處行政拘留15日。
三、麻允,男,身份證號:612323********6071,持“C1”型機動車駕駛證,2020年11月4日19時許,駕駛陜F0***U號小型轎車行至230省道洋縣草壩村路段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負事故全部責任),被處行政拘留15日。
四、周建剛,男,身份證號:612323********2012,持"D"型機動車駕駛證,2020年8月30日11時許,駕駛未注冊登記的正三輪摩托車行至洋縣龍亭鎮(zhèn)楊鎮(zhèn)路鎮(zhèn)江村路段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負事故主要責任),被處行政拘留10日。
通過對以上4名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違法行為人進行曝光,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參與者。
洋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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