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們添麻煩了,本來應當是我們兄弟姐妹自己好好商量處理母親養(yǎng)老的問題,還麻煩你們操了這么多心,跑這么遠的路!”2020年7月28日,西鄉(xiāng)縣人民法院范湖勝法官巡回審理、圓滿調處一起贍養(yǎng)糾紛后,作為被告的六個子女們真誠感謝道。
巡回審理現(xiàn)場
原告鄧老太與丈夫共生育六個子女,丈夫早逝,鄧老太獨自一人將子女撫養(yǎng)成人,1989年分家后,鄧老太一直與小兒子楊季一起在子午鎮(zhèn)居住生活。2019年,92歲的鄧老太隨小兒子一家搬至石泉縣居住。其他五子女與鄧老太相距較遠,平時很少看望老人,近年來鄧老太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無奈之下將六子女告上法庭。
受案后,范法官主動到石泉縣了解鄧老太生活現(xiàn)狀,詢問溝通其生活需求和贍養(yǎng)要求。并多次與鄧老太各個子女聯(lián)系、溝通,了解各子女的家庭情況。經走訪了解到,六個子女居住分散,跨越兩市三縣四地,家庭條件參差不齊,長子楊伯已72歲,系建檔立卡貧困戶;次子楊仲系上門女婿,靠其一人務工維持生計;三子楊叔亦無固定收入,長期外出打工;四子楊季另需照料84歲的岳父,靠打零工養(yǎng)活一家六口;長女楊心亦系建檔立卡貧困戶;次女楊安無固定收入,一家靠務農為生。
調解中,其余五子女考慮到大哥楊伯的經濟情況以及大哥和母親照料大家的艱辛,均主動提出不讓楊伯承擔贍養(yǎng)義務,楊心的女兒主動提出負擔母親應承擔的贍養(yǎng)費。六子女當場就鄧老太的日常照料、生活費、醫(yī)療費等達成一致。調解協(xié)議雖未確定楊伯支付贍養(yǎng)費,但其表示也想盡一份孝心,當場將僅有的300元錢交到母親手中,其余各子女也將下半年的贍養(yǎng)費交給母親。
調解結束后,鄧老太下樓行動不便,子女們爭搶著背母親上車,并表示今后一定會盡心盡力贍養(yǎng)母親,多多回家看望,使其安度晚年,也就有了文章開頭溫馨的一幕,在場的辦案干警無不為之動容。
法官寄語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會老”,贍養(yǎng)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更是每個成年子女應盡的法律義務。子女孝順不僅僅是物質贍養(yǎng),更要注重情感關懷和精神慰藉,?;丶铱纯矗帱c陪伴與問候,別讓愛變成遺憾。(以上當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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