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鄭大河坎城區(qū)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帶雨篷二輪電動車撞倒另一名騎二輪電動車的老頭后,駕車逃離現場。南鄭區(qū)交警大隊高度重視,派出得力干警,快速破獲了這起案件。
南鄭交警大隊值班民警張強、徐保平、晉儒飛接警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發(fā)現一名老年男性躺在路上,由于傷勢較重,對事發(fā)經過和肇事逃逸者表述不清。
經勘查,現場除了一輛二輪電動車和車輛倒地擦印及少量黃色碎片外,再無任何有價值線索。
案情上報大隊后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民警分別展開工作追查肇事車輛。經摸排走訪,調取現場周圍的視頻監(jiān)控查看,得知事發(fā)時有一輛公交車經過現場,隨即到公交公司調取相關車輛視頻資料。
通過對公交車視頻資料排查,發(fā)現逃逸車輛為一輛安裝有藍色雨篷的黃色二輪電動車,車后乘坐一名小孩。
根據以上線索,民警對事發(fā)周邊相關視頻資料逐一排查,發(fā)現在大河坎九年制學校附近一名女性駕駛一輛安裝有藍色雨篷的黃色二輪電動車,車后乘坐一名小孩(上身著黑色長袖T恤,下身著灰色長褲,手提紅色水壺)有重大嫌疑。
結合案發(fā)時間段及車后乘坐小孩這一特征,初步判斷這輛逃逸車輛有可能是接送大河坎九年制學校學生的家長。
隨即辦案組民警以大河坎九年制學校為中心展開深度摸排,最終于5月8日在大河坎九年制學校安裝的監(jiān)控中發(fā)現了有上述體貌特征的小孩,經學校老師辨認該小孩為大河坎九年制學校學生。
根據學校登記的該學生信息,于5月9日聯系其家長到南鄭交警大隊事故科接受調查,經調查事發(fā)當日該學生由其奶奶接送放學回家,隨即將其奶奶李某(女,城固縣二里人)通知到事故科李。
某在民警對其進行法律及相關政策的宣講下,對2020年4月30日11時50分許,駕駛黃色二輪電動車行駛至大河坎石燕路中段與一輛二輪電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兩車連人帶車倒地,事發(fā)后心存僥幸自認為電動車沒有號牌便駕車帶孫子逃離現場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傷者經醫(yī)院搶救已清醒,在醫(yī)院接受治療。南鄭警方正在對這起案件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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